北京自考网首页 > 自考指南 > 正文

关于北京自考免考、接考、转考的文件政策汇总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2-07 16:49:44 收藏本页

阅读正文

关于北京自考免考、接考、转考的文件政策汇总
一、关于考籍办理的整体介绍
考籍办理包括免考、接考、考籍转移(转入、转出)、开具证明信。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办理须知
北京自考指南:什么是考籍办理?如何办理考籍?
二、免考
1、总体规定
文件标题: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证书免考自考课程,,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2、高校在校生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免考规定的通知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
文件标题:关于大学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课程的通知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文件标题: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伦敦三一学院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
文件标题: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口语课程与证书课程衔接的通知
6、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BOEC)
文件标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有关课程证书衔接问题的通知
7、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三、接考
1、关于各本科专业的接考规定,请登陆专业计划查询系统(http://zkxcx.bjeea.cn),在“接考规定及加考课顶替”一栏中查询。
2、北京自考、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3、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不需要考生办理接考手续,法律(独立本科段)除外。具体的专业列表见每期毕业时的“热点问题解答”。
四、考籍转入、转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市自考办在办理考籍转出时,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前来办理,自考办不再向考生出具考籍转移介绍信,办理考籍转入时,也不再要求考生出示考籍转移介绍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各省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
为保证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手续,北京自考办在全年的考籍办理日(每周二、周四)均可为考生办理转考业务,并在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寄出、接收考生档案,请考生注意安排转考办理时间。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相关课程

      课程名称 优惠价 讲师 免费体验 报名
      管理经济学--精讲班 ¥288 汪振纲 报名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精讲班 ¥288 陈柳红 报名
      财务报表分析(二)--精讲班 ¥288 廖鹏翔 报名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精讲班 ¥288 王小娟 报名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精讲班 ¥288 杨琇玮 报名
      银行会计学--精讲班 ¥288 Morning 报名

      系统已经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模仿使用。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Copyright(c)2018-2022 北京自考网(bj.exam100.net)All Rights Reserverd 蜀ICP备1812709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

      北京自考网(bj.exam100.net)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90782